服务保障民营经济,杭检在行动
检察
开放日
3月4日下午,杭州市检察院以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,杭检在行动”为主题,举办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。
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许勤华、市政协副主席、市工商联主席冯仁强、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木刚、市工商联党组成员、巡视员毛福俊应邀出席活动,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海鹰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沈建光、企业界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等40余人出席活动,活动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。
都有哪些内容呢?
part1
工作通报
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沈建光
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情况
2018年以来,杭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,以经济发展为中心,以案件办理为抓手,以企业需求为导向,以改革创新为路径,积极探索服务民营经济的新方法,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。
以办案为依托,维护公平正义营商环境
(一)依法履职,精准打击涉企刑事犯罪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,净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;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,防范民营经济发展风险;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,强化民营企业资产保护;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优化智力成果司法保障。
(二)聚焦需求,改进案件办理方式方法。坚持谦抑、善意的司法理念,精准把控、掌握法律政策界限。
(三)突出重点,适时开展专项监督行动。民刑联动,打击虚假诉讼。公益诉讼,规范市场秩序。法律监督,防止公权误用。
以创新为引领,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水平
(一)渠道创新。以主题检察开放日、听证会、旁听观摩、实地参观等形式,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、了解检察。同时,走出去,送法入企,开展普法宣传。
(二)内容创新。关注互联网、金融贸易、知识产权等经济热点领域,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
(三)方式创新。个案延展,建言企业查漏补缺;类案梳理,助力行业规范发展;提炼标准,起草妥善办理涉企案件规范,推动民企依法经营。
以专业为导向,增强保障民营经济能力
(一)办案团队专业化。涉企刑事案件由专门部门负责,重大复杂案件由专业人员办理。
(二)人才培养专业化。借助互联网等特色教学基地培养人才,通过与阿里巴巴等企业合作孵化人才。
(三)法律研究专业化。以杭州互联网研究会为平台,加强涉企法律研讨;以互联网为代表,推动涉企新型类案总结研究。
part2
案例讲解
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
讲解人: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 龚赟燕
在办理“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”时,杭州市检察院通过审查原审庭审笔录及相关在案证据,发现该案中“支付投资款3000万,解除合作协议仅需1500万”这一重大疑点。于是,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,终查明,解除合作《协议书》乃该置业公司伪造,2017年6月,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,再审期间,双方当事人达成金额高达9000万元的和解协议,由置业公司支付贸易公司9000万元,贸易公司撤回起诉,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。2018年4月,置业公司相关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。(点此查看详细报道)
打击网络“薅羊毛”,护航电商发展
讲解人:余杭区院公诉一部副主任 吴晨璐
余杭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某大型物流公司被盗窃案时,发现犯罪嫌疑人除盗窃行为外,还存在虚构快递订单骗取公司优惠券的行为。经与侦查机关共同研究,该院以诈骗罪、盗窃罪起诉52人,涉案金额共计340余万元。经法院审理,采纳检察机关意见,依法作出判决。在办案中,余杭区院通过大量案外工作,督促追赃、退赃,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。同时,对物流公司在制度管理和业务经营上存在的风险漏洞,及时提出检察建议。
聚焦小核桃,服务大产业
讲解人:临安区院公诉部副主任 胡秋玲
2017年6月,临安某农贸城内冷库发生火灾,110户商户价值930余万元的商品顷刻间化为乌有,其中一大半是坚果炒货经营商户。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冷藏公司、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失火罪一案时,承办人发现被告与被害方均涉及民营经济人员,如何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,又降低对涉案公司的不利影响?为此,承办检察官多次赴火灾现场踏勘,并征询消防部门专业意见,整理出数十页毁损财物清单,并先后10余次提审被告人,通过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政策教育,促使3名被告人转变抗拒态度,同意认罪认罚,自愿承担赔偿责任,110户受害商户全部获得赔偿款。
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,助力企业“活起来”
讲解人:富阳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朱笛琴
富阳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方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时,了解到方某某系浙江某建设公司负责人,仅参与串投标仅1次,且主观恶性不大,犯罪情节较轻,而其负责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从未有违法违规情况。在走访听取了招标单位的意见后,承办人了解到方某某所属企业属于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,有员工300余名,且中标价格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并不算高。据此,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,及时对方某某变更强制为取保候审,之后方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一年,取得良好办案效果。
part3
交流互动
周盛民
杭州矽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
赵海燕
浙江大运盈通数据信息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董事长
王吉
杭州现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
沈毛银
萧山新华集团董事长
钱珏美
浙江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
沈建国
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
章金顺
杭州跨湖楼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
听听民营企业家说了些什么?
“检察院工作有原则有尺度有方法,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”
“感谢杭州检察院对民营企业的保驾护航”
“杭州市检察院的工作通报不但数据详实,内容丰富,而且富有温度”
“杭州市检察院与时俱进的工作方式,让企业安心、放心”
“通报会让中小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,让我们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满信心”
通报会的形式和内容都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肯定与支持。同时,他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:
“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法制教育,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”
“要将普法宣传教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”
“建议加大民营企业相关的经典案例的宣传力度”
“加强舆论的引导,及时公开案件办理情况,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”
part4
领导讲话
“杭州市检察院的开放日活动主题好、形式好、氛围好,检察机关贴近民企、服务民企,与企业家面对面地平等交流沟通,使企业家感到司法保障就在身边。这样活动很有意思、也很有意义,让我很受启发、也很受教育。”
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,提高思想认识,通过各方共同努力,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这篇文章越做越好、越做越大!”
—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许勤华
“近年来,市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上反应迅速、举措扎实、成效明显。从2016年开始,全市两级检察院均与工商联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,无论是在个案还是类案上,无论是在具体案件上还是经验总结上,兼顾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,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。”
“市工商联将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对接,宣传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;加强法治教育,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法治素养。”
——市政协副主席、市工商联主席冯仁强
“今天是习总书记提出构建‘亲’‘清’新型政商关系三周年,这次开放日活动,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检企互动,增进了解,以便我们立足新形势再部署、再出发,再行动。”
“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从建设法治社会的角度,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;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,找准工作抓手,从宏观处着眼、从细微处着手,细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举措;进一步加强与人大、政协、工商联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协作交流和沟通互动,提升服务保障能力,优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机制制度。”
—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海鹰
检企关系
既如龙井泉水般“清澈”
又如河坊集市般“亲近”
双方应当
常来常往、共话经济发展
互相合作,共担社会责任
取长补短,共举盛世豪情
扫黑除恶着力提高“四个力”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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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提高调研指导力,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掌握第一手资料,增强工作指导的靶向性、实效性;
二是提高综合协调力,更好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能动性、创造性,形成齐抓共管、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;
三是提高督导督办力,建立完善通报、约谈、日常督办、挂牌督办等制度,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;
四是提高宣传引导力,用好新媒体,发挥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“软实力”,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。
编辑 | 朱光远
链接
徐萍:十六载兢兢业业,十六载坚守一线